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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水英与马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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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2 09:56:06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马加军

马加军:本院受理潘水英与马加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次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30在本院二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裁判。

[四川]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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