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06月-26日 01:44:47 星期日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因四川省乐山市三江特种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为由,向本院提交了《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裁定终结四川省乐山市三江特种纤维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程序。